2011年
3·15 “消费与民生”
2011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年主题为“消费与民生”,就是要充分认识消费与民生之间相辅相成、相互促进的关系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。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“十二五”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,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具体体现和必然选择。
要发挥消费的作用,就要重视民生问题。没有民生的改善,国内消费需求很难持续扩大。只有依靠消费拉动,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的内需循环与良性互动。开展“消费与民生”年主题工作,是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。
通过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,促使社会深刻理解消费与民生之间相辅相成、相互促进的关系,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进一步着力扩大内需,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;推动制定和完善各项惠民消费政策,确保广大消费者分享到改革发展的各项成果,更加重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,着力实现消费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目标要求。在和谐稳定的社会下推动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良好消费环境,引导社会进步。
海淀区消协荣归礼品联络站
2011年3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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